現將《威海市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實施方案》(征求意見稿)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于2022年9月8日前通過信件、電子郵箱等方式向市財政局提出意見或建議。
電話:5216577
電子郵箱:whsczjjrk@wh.shandon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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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威海市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實施方案》起草說明
一、必要性和依據
為加強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資金管理,進一步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,中央、省先后出臺了《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》(財金〔2021〕130號)、《山東省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》(魯財金〔2022〕18號)。為促進我市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,根據上級文件,結合我市實際,我們起草了《威海市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實施方案》。前期已征求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及財政局相關科室的意見,并按照反饋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方案》共六章三十四條,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第一章總則。確定了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含義;明確農業保險工作遵循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自主自愿、協同推進的原則,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實行財政支持、分級負責、預算約束、政策協同、績效導向、惠及農戶的原則。
第二章補貼政策。明確了《方案》所稱的財政補貼險種標的范圍,分險種確定了中央、省、市、縣(市、區)、農戶保費承擔比例。
第三章保險方案。對財政補貼險種保險條款和費率提出了要求,明確了保險責任和保險金額的范圍,禁止補貼險種設置絕對免賠,可科學合理設置相對免賠。
第四章預算管理。要求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專項管理、分賬核算,按照各級財政分擔比例,足額安排農業保險預算。明確了申請保費的時間、相關材料、流程等,強調全面落實績效管理相關規定。
第五章工作要求。按照農業保險開展流程,從投保、理賠、服務、監督、懲戒等方面,對承保機構及相關部門提出了要求。
第六章附則。明確了《辦法》生效日期及有效期。
三、建議
以上意見如無不當,建議以市財政局文件印發實施。